学院办公室

工作名称

信访工作

经办人员

办公室主任、信访办主任

需要配合的

相关部门

学院各部门

工作

内容

简介

处理来信、来访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,并按来信、来访人提出的要求给予回复。

 

 

 

1.登记信访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等自然情况,以及联系方式和反映的情况。

2.对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,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。决定直接受理的,出具《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》;决定不直接受理的,需相关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,出具《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》告知信访人到何相关部门提出信访事项。

3.对以下信访事项,出具《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》

1)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,信访事项不予办理;

2)不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信访事项不予办理。

4.对以下信访事项出具《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》

1)信访人无正当理由;

2)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已解决。

5.调查处理程序

1)在出具《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》之日起,60日办结;

2)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相关部门,在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的同时,还需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进一步核实;

3)办结后,向信访人当面出具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