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办公室

工作名称

保密工作

经办人员

党办副主任、党委秘书、文书

需要配合的

相关部门

学院相关部门

工作

内容

简介

办公室文件保密、办公自动化及其计算机保密。

 

 

 

1.一切秘密文件都必须按照院领导批准的范围发送,不得擅自复印,经院领导批准复印的秘密文件应同正本一样保管。

2.秘密文件的收发、分送、传递、借阅、移交、销毁等各个环节应进行登记。

3.秘密文件应按上级的规定在范围内传阅。

4.秘密文件要存放在上级要求的保密柜内。

5.每年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,应按文件归档要求立卷、归档。

6.凡需销毁的文件,要登记选册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派专人到保密部门指定地点销毁。

7.计算机保密、计算机房屏蔽;信息加密,建立防火墙。

8.秘密信息不能在公开的计算机系统里加工、储存、传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