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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 门 |
学院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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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名称 |
保密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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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员 |
党办副主任、党委秘书、文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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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配合的 相关部门 |
学院相关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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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 内容 简介 |
办公室文件保密、办公自动化及其计算机保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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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作 流 程 |
1.一切秘密文件都必须按照院领导批准的范围发送,不得擅自复印,经院领导批准复印的秘密文件应同正本一样保管。 2.秘密文件的收发、分送、传递、借阅、移交、销毁等各个环节应进行登记。 3.秘密文件应按上级的规定在范围内传阅。 4.秘密文件要存放在上级要求的保密柜内。 5.每年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,应按文件归档要求立卷、归档。 6.凡需销毁的文件,要登记选册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派专人到保密部门指定地点销毁。 7.计算机保密、计算机房屏蔽;信息加密,建立防火墙。 8.秘密信息不能在公开的计算机系统里加工、储存、传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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